论违反制定法义务的侵权的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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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李满奎

作者:

K.M.Stanton ; 李满奎

摘要:

<正>导论对"违反制定法义务"进行界定并非易事。这一术语在诸多意义上被用以描述不同事物。在传统意义上讲,它描述的是一种为我们所熟知的侵权类型。在这种侵权类型中,刑法或公法上的制定法义务在侵权法上被认为是可诉的,以保护那些因违反上述义务而受损的人(为了本文论述的方便,这种侵权在下文中将被称为"传统"侵权)。这种侵权的典型例证当数行业安全立法和规定的可诉性。然而,"违反制定法义务"这个术语也在更宽松的意义上适用,用来描述任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05-12-31

学科:

民商法学

提交日期

2018-01-11

引用参考

K.M.Stanton;李满奎. 论违反制定法义务的侵权的新类型[J]. 私法,2005(02):36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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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违反制定法义务的侵权的新类型
  • dc.contributor.author
  • K.M.Stanton;李满奎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布里斯托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 dc.publisher
  • 私法
  • dc.publisher
  • Private Law Review
  • dc.identifier.year
  • 2005
  • dc.identifier.issue
  • 02
  • dc.identifier.volume
  • v.10
  • dc.identifier.page
  • 366-385
  • dc.date.issued
  • 2005-12-3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正>导论对"违反制定法义务"进行界定并非易事。这一术语在诸多意义上被用以描述不同事物。在传统意义上讲,它描述的是一种为我们所熟知的侵权类型。在这种侵权类型中,刑法或公法上的制定法义务在侵权法上被认为是可诉的,以保护那些因违反上述义务而受损的人(为了本文论述的方便,这种侵权在下文中将被称为"传统"侵权)。这种侵权的典型例证当数行业安全立法和规定的可诉性。然而,"违反制定法义务"这个术语也在更宽松的意义上适用,用来描述任
  • dc.identifier.if
  • 0
  • dc.subject.discipline
  • 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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