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化视角下诉讼请求合并的程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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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段文波

归属院系:

法学院

作者:

段文波

摘要:

实践中,同一原告往往向同一被告提出数个诉讼请求,从而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法院对其合并审理可以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并防免矛盾判决。根据数个请求之间的关系,诉讼请求合并一般分为单纯合并、预备性合并与选择性合并。由于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要求合并的各请求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因此实践中将诉的单纯合并排除在外。又因我国对请求权竞合采“选择消灭”模式,几无适用选择性合并的空间。至于预备性合并,在起诉时又面临请求难以特定的败诉风险:我国诉的合并要件可能因过于严苛而丧失适用的广泛性。有鉴于此,是否许可诉的客观合并,原则上应限于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并不要求各请求基于同一事实产生。即便当事人提出合并的申请,是否合并仍然取决于法院裁量。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数个诉讼请求,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的分离,但当各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时应限制分离。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2-05-11

学科:

诉讼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2-06-06

引用参考

段文波. 类型化视角下诉讼请求合并的程序展开[J]. 中外法学,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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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

  • dc.title
  • 类型化视角下诉讼请求合并的程序展开
  • dc.contributor.author
  • 段文波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中外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2
  • dc.identifier.issue
  • 03
  • dc.identifier.volume
  • 34
  • dc.date.issued
  • 2022-05-11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诉讼请求;单纯合并;预备性合并;选择性合并;合并审理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实践中,同一原告往往向同一被告提出数个诉讼请求,从而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法院对其合并审理可以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并防免矛盾判决。根据数个请求之间的关系,诉讼请求合并一般分为单纯合并、预备性合并与选择性合并。由于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要求合并的各请求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因此实践中将诉的单纯合并排除在外。又因我国对请求权竞合采“选择消灭”模式,几无适用选择性合并的空间。至于预备性合并,在起诉时又面临请求难以特定的败诉风险:我国诉的合并要件可能因过于严苛而丧失适用的广泛性。有鉴于此,是否许可诉的客观合并,原则上应限于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并不要求各请求基于同一事实产生。即便当事人提出合并的申请,是否合并仍然取决于法院裁量。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数个诉讼请求,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的分离,但当各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时应限制分离。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2021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英才计划项目“诉讼促进视角下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研究”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source
  • 2021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英才计划项目
  • dc.identifier.CN
  • 11-2447/D
  • dc.identifier.issn
  • 1002-4875
  • dc.identifier.if
  • 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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