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察法上的集体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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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喻少如

作者:

喻少如 ;唐成余

摘要:

集体讨论制度作为一项决策机制,被我国公权力结构体系广泛运用,在监察法领域表现为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兼具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双重法律属性,分别对应“民主集中制”与“行政过程论”的二元理论基础。立足现行监察法制,可以析出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的基本类型、适用范围及行为模式等制度要素。因监察体制改革初期采取“宜粗不宜细”的立法策略,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面临着程序规则不足、责任后果缺失等规范漏洞与“团体迷失”的实践隐忧。对此,可以从明晰程序要素、确立责任追究与后续处理机制、构建“团队迷失”现象的多元防范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4-06-24

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提交日期

2024-07-04

引用参考

喻少如;唐成余. 论监察法上的集体讨论制度[J]. 河北法学,2024(08):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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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论监察法上的集体讨论制度
  • dc.contributor.author
  • 喻少如;唐成余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 dc.publisher
  • 河北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4
  • dc.identifier.issue
  • 08
  • dc.identifier.volume
  • 42
  • dc.identifier.page
  • 40-57
  • dc.date.issued
  • 2024-06-24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国家监察体制;监察程序;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集体讨论制度作为一项决策机制,被我国公权力结构体系广泛运用,在监察法领域表现为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兼具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双重法律属性,分别对应“民主集中制”与“行政过程论”的二元理论基础。立足现行监察法制,可以析出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的基本类型、适用范围及行为模式等制度要素。因监察体制改革初期采取“宜粗不宜细”的立法策略,监察机关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面临着程序规则不足、责任后果缺失等规范漏洞与“团体迷失”的实践隐忧。对此,可以从明晰程序要素、确立责任追究与后续处理机制、构建“团队迷失”现象的多元防范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PCode
  • 20JZD021;24SKJD007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司法行政职能定位及作用发挥问题研究”(20JZD02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党内法规制度路径研究”(24SKJD007);
  • dc.identifier.CN
  • 13-1023/D
  • dc.identifier.issn
  • 1002-3933
  • dc.identifier.if
  •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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