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视角下“合理使用”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的适用——以美国《版权法》所涉相关案例为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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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陈咏梅

归属院系:

国际法学院

作者:

陈咏梅 ;郝悦彤

摘要: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如何对“合理使用”进行认定已成为当前最具争议性的问题。在考量是否满足“合理使用”著作权作品时,美国判例根据《版权法》的要求审查是否满足“合理使用”的四个条件,重点审查其中的两个要素,一是对原作品使用的性质或目的,二是使用对享有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遗憾的是,中国现行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尚未适配生成式人工智能运行模式下产生的相关著作权纠纷。作为知识产权大国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国,中国应尽快构建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合理使用”的制度设计,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同步推进。立法层面,建议明确规定出于机器学习的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构成“合理使用”;司法层面,则重点关注“合理使用”司法认定标准的完善与统一,以便在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提供明晰的法律适用指引。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8-14

学科:

民商法学

收录:

CSSCI来源集刊

提交日期

2025-09-02

引用参考

陈咏梅;郝悦彤. 著作权视角下“合理使用”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的适用——以美国《版权法》所涉相关案例为分析中心[J].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5(03):8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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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著作权视角下“合理使用”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的适用——以美国《版权法》所涉相关案例为分析中心
  • dc.contributor.author
  • 陈咏梅;郝悦彤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dc.publisher
  • 国际经济法学刊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3
  • dc.identifier.page
  • 87-101
  • dc.date.issued
  • 2025-08-14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合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美国《版权法》;著作权;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如何对“合理使用”进行认定已成为当前最具争议性的问题。在考量是否满足“合理使用”著作权作品时,美国判例根据《版权法》的要求审查是否满足“合理使用”的四个条件,重点审查其中的两个要素,一是对原作品使用的性质或目的,二是使用对享有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遗憾的是,中国现行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尚未适配生成式人工智能运行模式下产生的相关著作权纠纷。作为知识产权大国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国,中国应尽快构建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合理使用”的制度设计,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同步推进。立法层面,建议明确规定出于机器学习的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构成“合理使用”;司法层面,则重点关注“合理使用”司法认定标准的完善与统一,以便在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提供明晰的法律适用指引。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加入CPTPP金融服务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BFX1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dc.identifier.CN
  • 10-1533/D
  • dc.identifier.issn
  • 2096-5273
  • dc.identifier.if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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