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如何理论借鉴:历史法学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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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学者:

李鼎楚

作者:

李鼎楚

摘要:

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须因应“传承古今”与“沟通中外”的双重要求。之于中国,德国历史法学作为在“古今”问题上成功创建法律科学的域外学术资源,其可指向一个“如何借鉴理论”的论题。中国近代已开启了历史法学的学派引介历程,然而,目前学界却缺乏对此的历史考察与理论反思。在知识传播、思想影响及社会实践三维度,中国近代的历史法学呈现出光华暗淡的命运图景,其后隐藏着近代中国时人意识中“先进”遮蔽“问题”的不利于“理论借鉴”的症结。因此,面对借鉴理论的选择,应当兼顾“发生学”上的“脉络理解”和“遗传学”上的“双重立场”,以此进行问题意识的“中国发见”,从理论“解释”和理论“兑现”上,提升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问题化”能力。

语种:

中文

出版日期:

2025-09-10

学科:

法学理论

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 CSSCI; AMI核心; JST

提交日期

2025-10-11

引用参考

李鼎楚.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如何理论借鉴:历史法学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及启示[J]. 当代法学,2025(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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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title
  • 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如何理论借鉴:历史法学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及启示
  • dc.contributor.author
  • 李鼎楚
  • dc.contributor.affiliation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
  • dc.publisher
  • 当代法学
  • dc.identifier.year
  • 2025
  • dc.identifier.issue
  • 05
  • dc.identifier.volume
  • 39
  • dc.identifier.page
  • 3-16
  • dc.date.issued
  • 2025-09-10
  • dc.language.iso
  • 中文
  • dc.subject
  • 近代中国;;历史法学;;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理论借鉴;;“问题化”能力
  • dc.description.abstract
  • 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须因应“传承古今”与“沟通中外”的双重要求。之于中国,德国历史法学作为在“古今”问题上成功创建法律科学的域外学术资源,其可指向一个“如何借鉴理论”的论题。中国近代已开启了历史法学的学派引介历程,然而,目前学界却缺乏对此的历史考察与理论反思。在知识传播、思想影响及社会实践三维度,中国近代的历史法学呈现出光华暗淡的命运图景,其后隐藏着近代中国时人意识中“先进”遮蔽“问题”的不利于“理论借鉴”的症结。因此,面对借鉴理论的选择,应当兼顾“发生学”上的“脉络理解”和“遗传学”上的“双重立场”,以此进行问题意识的“中国发见”,从理论“解释”和理论“兑现”上,提升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问题化”能力。
  • dc.description.sponsorship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湖南省例成案点校、补正与研究”(19BFX020)的阶段性成果
  • dc.identifier.CN
  • 22-1051/D
  • dc.identifier.issn
  • 1003-4781
  • dc.identifier.if
  • 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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